在本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线索,本院予以查核,并依法采取了下列措施:一、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执行传票,被执行人深圳市XX...查看详情 >>
本院认为,本案为合同纠纷。XXX、林XX申请中止审理,但其提供的报警回执办理意见载明:“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徐XX等人有涉嫌合同诈骗,后补充相关证据材料后法院诉讼解决”,且其提交的证据...查看详情 >>
本院认为,本案为合伙协议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本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围绕本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中的上诉和答辩,本案的争...查看详情 >>
本院认为,本案为加工合同纠纷。XX公司未就本案提起上诉,视为对一审判决无异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本院对上诉人陈XX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查看详情 >>
经本院审理查明并认定事实如下,原告主张被告以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45000元。对此提供了借据、收据、银行对账单为证。其中,借据上有借款人翁XX字样签名及捺印,约定借款金额为450...查看详情 >>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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