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原告苏XX、肖XX与被告王X系朋友关系。2021年4月,原告苏XX、肖XX委托被告王X办理海丰县鹅埠深汕合作XX山地复绿工程施工事项的相关手续,双方口头约定办理复绿工程...查看详情 >>
焦点一:被告周X作为被告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于2016年1月16日出具一份借条确认XX公司欠乾锦经营部货款280000元,且周X作为唯一股东作出承诺由其个人偿还,该承诺属于债务...查看详情 >>
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应针对上诉人深圳XX公司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深圳XX公司是否应就案涉5...查看详情 >>
对于被告是否需要向原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问题:由于本院认定双方劳动关系是由于原告主动向被告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可以不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故原告主张要...查看详情 >>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如何认定;二、合同约定的“公司资质授权”具体内容是什么;三、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四、原告以合同纠纷案由主张商标授权费140万、财产保全费5000元...查看详情 >>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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